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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八个月“网恋”十余男,每次都说见面没路费,结果……
时间:2019-11-21  作者:郑铖坚 周美辰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男子在微信上假扮成女子身份,与十多名男性 “谈恋爱”,并以各种理由诈骗被害男性的财物,涉案金额上万元。你以为的“真爱”,可能只是对方精心布置的陷阱。本来期待一场美好的爱情,谁会想到微信里甜言蜜语的“女朋友”,竟然也是个男人……1119日,由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覃某某诈骗案在港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经过】  

  被告人覃某某(男性)从201812月份至20197月份,在其微信中假扮成女子身份,在网上挑选被害男性作为目标并添加微信好友,通过微信聊天、发布暧昧信息等方式,逐步拉近与被害男性的关系,再以“谈恋爱”为名义发展成网恋“情侣”,时机成熟后便以见面没有路费等理由,要求被害男性向其转账、骗取财物。经查,覃某某用上述手段诈骗15人,犯罪所得上万元。到案后,覃某某如实供述了诈骗事实,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覃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覃某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开庭审理】  

  庭审中,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并决定以速裁程序审理,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覃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覃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检察官说案】  

  网络交友诈骗案频频发生,但其实骗子的套路并不复杂。通常情况下,骗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真人靓照”、凭网络聊天工具“甜言蜜语”“嘘寒问暖”与被害人进行交流,但从来不与被害人真实见面;当被害人渐渐松懈戒心、打消疑虑后,再以各种理由向被害人索要财物。  

  网络交友有风险,涉及钱财要留心。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在使用微信、QQ等社交网络工具时,要时刻保持警惕,注意甄别网友身份信息,不能仅凭网络照片、暧昧语音等信息便与陌生网友交心,增强防骗意识、保护好个人财产。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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