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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区:当速裁程序加上认罪认罚,五件案件一小时内审理宣判
时间:2019-07-11  作者:周美辰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11日,由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在7月上旬提起公诉的五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案件在港口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该五起案件是港口区人民检察院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新修订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庭审中,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和适用速裁程序意见,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至8000元不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五起案件在六十余分钟内便完成全部庭审和宣判过程。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订、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增加速裁程序后,港口区人民检察院不断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上述案件的成功办理,是该院具体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办理案件的积极尝试,有效地节约了刑事诉讼的时间成本、减少了庭审的对抗、优化了司法资源的配置、提高了司法办案的效率。今后,该院将继续优化办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知识链接】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危险驾驶等十一类案件,在遵循法律基本原则、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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