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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1至3月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3-05-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至3月,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现将2023年1-3月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1人;不捕47人,不捕率60.26%。共决定起诉103人,不起诉51人,不起诉率33.12%。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0%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数占同期提出数的85%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2件;监督后公安机关立案(撤案)2件,占监督数的100%。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件次,监督采纳率100%。

3.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人。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件,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

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2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7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共以诉前程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

(三)办案效果

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对港口辖区内投放使用食品自动售货机“亮证”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对2家未“亮证”经营的自动售货经营户责令整改;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形成工作合力,对辖区“飞线充电”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联合整治;督促非法捕捞违法行为人缴纳增殖放流修复资金3300元。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

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不捕4人,不捕率为80%,低于总体刑事犯罪19.74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人,不起诉3人,不起诉率60%,高于总体刑事犯罪26.88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3人,占审结数的60%。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5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

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18次;开展法治巡讲8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共接收群众信访28件。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4件。其中检察长办理6件,占13.64%,副检察长办理38件,占86.36%。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40件,占90.91%;民事、行政检察类2件,占4.55%;公益诉讼检察类2件,占4.55%。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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