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新手妈妈或多或少都经历过带娃出门的尴尬:换尿布时找不到合适的地方、给孩子哺乳时未能找到母婴室,只能躲进角落或者卫生间。十几平米的母婴室,空间虽小,却是哺乳期妈妈的“解忧站”,承载着人间“大温度”,亦彰显出一座城市的文明形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施行,正式将妇女权益保障纳入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该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在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时,应当考虑妇女的特殊需求,配备满足妇女需要的公共厕所和母婴室等公共设施。”

调查核实现场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6家医疗机构是否建设母婴室、母婴室建设是否规范等进行排查,发现其中4家医疗机构存在未建设母婴室、母婴室缺少标识指引、设施配置不全等问题,遂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上述医疗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母婴室规范化建设,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群众的合法权益。

整改后(增设饮水机、洗手池、带安全扣的尿布台)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落实督促医疗机构规范建设母婴室的整改工作,推动辖区医疗机构新建设母婴室1间,规范化改造母婴室3间。

“益心为公”志愿者回头看(右一右二为志愿者)
5月13日,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邀请2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及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医疗机构母婴室规范化建设整改开展“回头看”工作,发现母婴室内环境干净整洁、温馨舒适,且配备了婴儿尿布床、饮水机、洗手台等设施设备。受邀的“益心为公”志愿者不禁感叹道:“这个母婴室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布置得太温馨了,检察公益诉讼是很有意义、很有爱的工作。”这是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评价,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保障妇女权益的履职担当。
小细节,大民生。小小母婴室的规范建设,折射出了检察机关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大作为”。下一步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持续关注民生热点问题,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注入更多“检察温情”,提升群众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