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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区人民检察院与6家行政机关签订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反向衔接工作机制
时间:2023-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促进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着力解决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后对被不起诉人移送处罚缺位问题,形成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合力,近日,港口区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港口分局、企沙工业区分局、海港分局、港口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家单位举行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反向衔接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签订仪式。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纯出席签订仪式。

签订仪式上,参会单位领导共同签署了该《工作办法》,形成了案件移送、办案流程、信息共享、案情会商等工作联动机制。签订仪式后,与会人员围绕当前港口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如何推动《工作办法》落地见效,更好促进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高质量履职进行了座谈交流。

黄纯检察长表示,《工作办法》的签订,进一步规范了行刑反向衔接办案流程,构建了权责明确、协调一致、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刑反向衔接体系,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今后,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作,充分运用好《工作办法》,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规范地持续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有效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共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将以《工作办法》为依托,切实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行刑反向衔接检察监督工作,通过检察履职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实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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