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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时间:2018-08-24  作者:港口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港口区检察网  【字号: | |

 

根据港口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度防城港市绩效考评反馈港口区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认真梳理,针对社会评价反馈的意见建议,经研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通过整改,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和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着力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进一步激发检察干警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廉洁勤政、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办案程序更加公正,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工作,虚心向群众学习,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服务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局。

二、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责任人、责任部门

针对防城港市评议过程中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我院涉及3大项5条意见建议,均为针对全区各级各部门的意见,经研究,5条意见建议主要涉及工作作风、为民服务、履行职责三个方面。现将整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作风方面

1、意见建议汇总:希望本地政府受访态度和工作效率有所改进。

2、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组织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增强执法活动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充分调动和发挥检察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持续开展“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加强和改进干警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牵头部门:检务保障部

牵头责任人:莫秦

责任部门:各部门

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责任领导:苏恒、何培源、池国权

(二)为民服务方面

1、意见建议汇总:领导部门深入基层,关于百姓民生问题多关注。

2、整改措施:持续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常化、规范化,进一步落实好检察长接待日工作和带案下访工作。进一步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贯彻执行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全力落实检察机关精准扶贫工作,做好挂钩村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推行阳光检务,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检察机关。

牵头部门:诉讼监督部、检务保障部

牵头责任人:陆海文、莫秦

责任部门:各部门

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责任领导:苏恒、何培源、池国权

(三)履行职责方面

1、意见建议汇总:上级与下级工作对接时间不紧凑,空档时间太长,希望上级与下级的工作对接紧凑,增加办事效率;政府部门应向高科技发展,无纸化办公;希望政府大力发展,开通多一些绿色通道。

2、整改措施: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秩序,提高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各环节的监督力度,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和强化监督措施,切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12309检务中心建设。

牵头部门: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检务保障部

牵头责任人:何培源、陆海文、莫秦

责任部门:各部门

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责任领导:何培源、池国权、苏恒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初)。由院办公室梳理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梳理归类的公众意见建议向各部门反馈,动员各部门结合实际,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制定目标阶段(8月下旬)。要求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问题,认真对照,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具体措施,明确整改的标准和时限,制定整改方案。

(三)督促落实阶段(8月初-11月底)。各职能部门根据整改实施方案细化确定的范围和责任,明确责任,跟踪督促各项内容整改落实的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四)全面总结阶段(12月)。各牵头责任部门和其它责任部门根据本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1215日前报院办公室汇总后呈院党组审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把整改任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整改目标,逐项分解整改任务,明确实施进度表及责任人。

(二)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在主要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汇总情况的职责,加强沟通协调,研究和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三)联系实际,狠抓整改。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四大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政法机关“三大行动”、持续开展“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以及下半年工作重点,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回声。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不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督察,工作不利的要实行问责。通过找问题、抓整改、促落实、办实事,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群众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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