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检察院通报2017年度广西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优秀案件评选结果,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覃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获评2017年度广西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该院结合案情以及上游犯罪的判决情况,综合分析羁押必要性审查各方面因素,该案从受理到提出建议仅用一天时间办结。办案部门收到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后,也及时决定将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实现了对该案快办快结。覃某某取保候审后,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9日,以覃某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体现了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刑罚判决的法律效果相统一。
2016年,该院办理的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同样获评该年度广西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至此,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已连续两年获评广西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