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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骆振界、罗云富涉嫌职务犯罪一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7-11-14  作者:杨珂 孙钦海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1114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政大队渔港监督股原负责人骆振界涉嫌贪污、受贿,原工作人员罗云富涉嫌贪污一案,由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向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骆振界在担任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政大队渔港监督股负责人期间,伙同该单位工作人员被告人罗云富,在对非法越界渔船的罚款过程中,采用少开具罚款收据或不开具罚款收据的方式,从中截留数额较大的公款,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二人刑事责任。被告人骆振界在担任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政大队渔港监督股负责人期间,在负责对出海渔船相关证书、消防设施及防风设备进行检查的过程中,收取他人好处费,为他人谋利,犯罪数额较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骆振界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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